各位房主、租客:
为确保我辖区内出租房居住安全,有效预防火灾、房屋坍塌等安全事故发生,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西咸新区出租房综合整治工作要求,现就出租房屋安全事项要求如下,请各位房主、租客务必严格遵守:
一、明确出租房管理安全责任
房屋所有权人(房东)是出租房安全的第一责任人。房主必须指定专人或自行担任安全管理人员,定期(至少每月一次)对出租房屋的结构安全、用电用气安全、消防安全通道、消防设施等进行全面检查,并做好记录,房主需向租客明确告知房屋安全使用要求及紧急疏散逃生路线。
二、确保建筑结构安全稳定
严禁使用彩钢板、聚氨酯泡沫等可燃、易燃材料对房屋内部空间进行分隔出租;严禁擅自改变房屋承重结构(如拆除承重墙、梁、柱等);严禁擅自改变房屋原设计用途、功能(如将非居住空间改为居住出租);严禁擅自改变房屋内部布局导致疏散通道不畅或存在其他安全隐患。
三、严格规范电动车停放与充电
电动车(含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电动三轮车等)必须在指定的集中充电区域进行充电;严禁在建筑内的公共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等区域停放电动车或为电动车充电;严禁将电动车整车或电池带入室内(包括出租房内、楼道内)停放或充电。房东应创造条件设置符合安全标准的集中充电设施。
四、保障电气线路使用安全
严禁私拉乱接电线、飞线充电,避免短路、过载引发火灾。室内电气线路敷设必须穿阻燃管(PVC管或金属管)保护。不得超负荷用电,避免同时使用多个大功率电器(如电暖器、电磁炉等)。人离房时,请关闭不必要电源;必须定期检查老旧线路、插座、开关,及时更换老化破损部件。
五、配备必要消防救援器材
房主必须根据出租房的规模、楼层高度、租住人数等情况,在公共区域和每层楼的关键位置(如楼梯口、走廊尽头)配备足够数量且有效的灭火器(建议干粉灭火器,定期检查压力及有效期)。三层及以上或疏散困难的出租房,建议配备消防过滤式自救呼吸器(防毒面具)、强光手电筒、逃生绳(需固定牢靠并掌握使用方法)等辅助逃生器材。同时确保租客知晓消防器材位置及基本使用方法。
六、保持疏散通道畅通无阻
严禁占用、堵塞、锁闭楼梯、走道、安全出口等疏散通道和消防通道。及时清理房屋内外堆放的废旧家具、纸箱、杂物等易燃物品,保持通道和出口畅通。严禁在疏散通道、外窗等部位违规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金属栅栏、广告牌等障碍物。
各位房主及租客,房屋安全关乎每个人的生命财产安全,也是法律规定的义务。请务必高度重视,对照上述要点立即开展自查自纠,同时呼吁大家相互监督,发现隐患问题及时向本村村民委员会或高庄镇政府举报(电话:029-36620322)。对于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让我们共同努力,消除安全隐患,营造安全、和谐的居住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