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概述:(一)认定条件:持有西安市户籍;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月人均收入高于当地低保标准,但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的1.5倍;(二)办理程序:申请认定城乡低收入家庭的,应以家庭为单位,由户主或其家庭成员以户主名义向户籍所在地(同一县区辖区内可向居住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填写《陕西省城乡低收入家庭认定申请确认表》同时提供身份证、户口本家庭收入财产及支出情况的声明等相关材料。
(一)认定条件:持有西安市户籍;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月人均收入高于当地低保标准,但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的1.5倍;家庭财产状况符合现行《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程》规定的条件。
(二)办理程序:申请认定城乡低收入家庭的,应以家庭为单位,由户主或其家庭成员以户主名义向户籍所在地(同一县区辖区内可向居住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填写《陕西省城乡低收入家庭认定申请确认表》同时提供身份证、户口本家庭收入财产及支出情况的声明等相关材料。各地要积极推广“e救助”微信公众号开展城乡低收入家庭认定工作,方便困难群众实现移动端申请:简化办理流程。
(三)办理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时间:周一至周五(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地点:建章路街道便民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29-89502118、 029-895030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