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登记办事指南

一、业务名称

生育登记

二、办理条件

适用于户籍或者居住地在本行政区域的公民以及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法人和其他组织。

三、办理依据

根据《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夫妻生育子女的,应当在怀孕后至孩子出生六个月之内办理生育登记。

四、所需材料

(一)若双方均系初婚初育,需携带双方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及母子健康手册办理;

(二)若其中一方再婚或均系再婚,需携带双方离婚证、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及母子健康手册办理。

五、办理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时间:周一至周五(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地点:建章路街道便民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29-89502118、 029-895030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