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患者康复救助申请审核转报办事指南

一、业务名称

精神病患者康复救助申请审核转报

二、办理条件

有精神残疾人证需要救助患者

三、办理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

四、所需材料

1、精神康复救助申请表

2、诊断证明(本年度内)复印件

3、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户口本首页、本人页复印件

4、监护人身份证复印件、 监护人户口本复印件

(所有材料一式两份)

五、办理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时间:周一至周五(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地点:建章路街道便民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29-89502118、 029-895030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