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决定,团结、组织党员和群众,保证党和政府各项任务在辖区内顺利完成;
二、加强街道和各村(社区)党的建设,充分发挥党工委的领导核心作用、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三、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做好街道干部的教育、培养、选拔、考核和监督工作;
四、讨论决定街道城市综合管理、社会管理、公共服务、村(社区)建设、安全生产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五、领导街道人大工委、办事处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支持和保证行政组织、经济组织和群众组织依照法律和各自章程充分行使职权;
六、领导街道、村(社区)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
七、组织协调辖区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八、协调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在街道的活动;
九、组织协调辖区内的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党组织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工作;
十、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