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全面贯彻执行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加强对农业和农村工作的领导;
二、统筹推动辖区发展,优化营商环境等工作, 协助做好产业发展和经济统计、社会普查调查等经济发展服务工作;
三、推动辖区经济发展,组织开展经济建设,繁荣基层文化,发展辖区教育、卫生、体育等服务事业。
四、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大力发展农业、非公有制经济和第三产业,不断发展街道经济;
五、负责辖区市容环境卫生、绿化美化的管理工作,推进“河湖长”制、“路长”制和垃圾分类处置等工作,组织协调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和环境秩序综合治理工作,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
六、组织开展辖区综合治理、平安建设、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工作。协助做好消防安全、食品安全、环境保护等工作,承担辖区邪教防范处理和应急、防汛、抗灾减灾等工作;
七、承办新区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