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桥街道信息公开制度

为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省、市、新区有关文件要求,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结合办事处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公开内容

(一)党务公开内容

1、党建党务工作情况。包括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开展党内学习教育、组织党员教育培训、执行“三会一课”制度等情况;换届选举、党组织设立、发展党员、民主评议、召开组织生活会、保障党员权利、党费收缴使用管理以及党组织自身建设等情况等。

2、党风廉政及制度建设。包括防止和纠正“四风”现象,联系服务党员和群众情况;落实从严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对党员作出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情况等。

3、思想政治及精神文明建设。包括政治理论学习内容及学习成果、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总结等。

(二)政务公开内容

1、法律法规规定应公开的政务信息。包括街道机构设置、各科室工作职能、办事程序和要求等;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各项民生事项。

2、全面中心工作。包括重大事项决策,重点任务及完成情况,办事处全年工作计划、年度工作总结等。

3、与群众密切相关的大事实事。包括向社会承诺为群众办实事的事项及完成情况等。

4、资金使用和管理。包括征收或者征用土地、房屋拆迁及其补偿、补助费用的发放、使用情况;街道三公经费,年度财务预决算等。

二、公开形式

(一)在西咸新区管委会官方网站基层政务公开板块按照基层政务公开编制目录进行公开。

(二)设立党务政务公开专栏。在办事处大厅设置固定公开栏,定期公布办事处对外公开内容。

(三)印发政务公开资料。各科室根据管理的业务工作,制作办事指南(包括需提交资料、办事程序、办事期限等),在党群服务中心公开,方便办理各项业务的单位和群众查阅或索取。

三、公开程序

党务政务公开内容由相关责任科室按照公开目录编制,报分管领导审批后交党政综合办公室,经街办主要领导审签后由党政综合办公室统一公开。

四、基本要求

推行党务政务公开,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具体体现,是加强机关廉政建设、作风建设的重要举措。各科室在推行党务政务公开工作中要对照标准指引研究落实相关工作,明确工作人员,公开内容必须坚持依法公开、真实公开、注重实效、有利监督原则。原则上除法律法规规章明确要求可以不公开的有关事项,其余内容都要对外公开。一是要突出重点。凡运用职能权力办理与社会、企业及群众利益相关,群众普遍关心的事项,容易产生不公平、不公正,甚至腐败问题的权力运行环节都要实行公开。二是要讲求时效。政务公开时间要与内容相适应,做到经常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三是要易于操作。党务政务公开工作要从实际出发,不搞形式主义,真正做到便于群众知情,方便群众办事,利于群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