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镇党委职责

一、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决定,团结、组织党员和群众,保证党和政府各项任务在辖区内顺利完成;

二、加强镇和各村(社区)党的建设,充分发挥党委的领导核心作用、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三、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做好全镇干部的教育、培养、选拔、考核和监督工作;

四、讨论决定全镇城市综合管理、社会管理、公共服务、村(社区)建设、安全生产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五、领导镇人大、镇政府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支持和保证行政组织、经济组织和群众组织依照法律和各自章程充分行使职权;

六、贯彻执行上级有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的方针、政策;

七、领导镇、村(社区)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

八、组织协调辖区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九、协调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在镇域的活动;

十、组织协调辖区内的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党组织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工作;

十一、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