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乐司法所会同镇环保所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普法宣传

         为进一步提高广大群众的环保意识,营造保护人类环境的良好社会氛围,永乐镇在各村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普法宣传活动。

         本次普法宣传活动紧密联系宣传清洁煤活动节点,重点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向群众详细讲解了燃烧散煤将给大气环境造成的危害,并给煤炭经销商讲解销售劣质散煤需承担的法律后果。此次宣传活动,提高了群众的环保意识,为辖区内清洁煤宣传推广营造了良好的法治氛围。

        通过本次宣传,使群众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有了进一步的了解和认识,增强了群众保护生态的自觉性,提高了群众的环境意识、生态意识,形成人人参与环保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