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永乐镇主要职责、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方案》,结合永乐镇工作实际,综合设置内设机构和事业单位,机构设置情况及其职能如下:
一、设置6个内设机构
1、党政综合办公室(人大主席团办公室)
负责镇党委和政府日常事务;负责机关会议、文电、信息编发、机要、保密、档案管理、督查考核、会议接待、安保和后勤服务等工作;负责人大、政协、工会、妇联、审计等工作;负责党务、政务公开工作;负责全面深化改革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人:张欢
联系电话:029—36381327
2、党建工作办公室
负责基层党的政治建设、组织建设、宣传及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统战、群团建设等工作;负责组织人事、培训等工作;负责加强村(社区)两委会班子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负责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负责做好党委、政府临时交办的各项事务。
负责人:杨晴
联系电话:029—36381327
3、城乡管理综合办公室
负责辖区内城市建设、城市管理生态环保等综合管理工作;负责辖区道路交通、市容环卫、园林绿化管理、户外广告管理、市政设施管理维护、文物保护等工作;负责做好党委、政府临时交办的各项事务。
负责人:孔海峰
联系电话:029—36381327
4、社会事务办公室
负责指导推进辖区公共服务和综合管理;负责民政、社会保障综合性事务;负责社会救助、老龄、殡葬、残疾人等工作;负责教育、卫生、体育等工作;负责做好党委、政府临时交办的各项事务。
负责人:高阳
联系电话:029—36381327
5、社会治理和平安建设办公室
负责维护辖区平安稳定、信访、应急管理等职责;负责防汛抗旱、防灾减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及执法检查工作;负责协调联系公安派出所、司法所等工作;负责做好党委、政府临时交办的各项事务。
负责人:梁勇
联系电话:029—36381327
6、区域发展办公室
负责统筹落实村、社区发展重大决策事项和建设规划;负责社区商圈营商环境建设等工作;负责贯彻执行中省市新区统计法律法规和工作部署,组织领导开展全镇统计工作;贯彻执行中省市新区统计制度,统筹开展各项专业统计工作;负责汇总分析辖区内经济发展情况;负责做好党委、政府临时交办的各项事务。
负责人:党爱民
联系电话:029—36381327
二、设置4个事业单位
1、党群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
负责政务服务及审批事项集中办理的组织实施,提供有关公共服务、便民服务工作;负责企业服务、产业促进相关工作;负责退役军人、拥军优抚等工作;负责做好党委、政府临时交办的各项事务。
负责人:王磊
联系电话:029—36381327
2、网格化管理服务中心(12345市民热线服务中心)
负责辖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责网格信息的采集、更新工作;负责网格内各类群众服务事项;负责事件分拨派遣、处置反馈、任务核查、事件归档等工作;负责对网格员的日常管理和考核工作;负责12345市民热线工作;负责做好党委、政府临时交办的各项事务。
负责人:张辛梅
联系电话:029—36381327
3、综合保障服务中心
承担综合服务保障、征地拆迁、项目落地建设等工作职责;负责协调相关部门管理村民新建、扩建、翻建房屋事宜,查处违法改造、违规建设;负责做好征地后相关协调工作;负责做好辖区中小企业服务与管理工作;负责做好党委、政府临时交办的各项事务。
负责人:王盼飞
联系电话:029—36381327
4、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
负责乡村振兴战略宣传及落实、农业农村产业发展、农林水综合开发利用、农产品监督管理、动植物监督检疫、商贸流通等相关工作。2.对接联系部门:基层工作部(农业农村、乡村振兴、社区服务)。(农业农村)负责动物防疫、动物及其产品的检疫、监督、查处;负责农产品监督监测管理、农经管理工作;负责林木、种苗检验检疫、林木病虫害防治和管护;负责农村水利建设与管理、水产养殖与渔业管理、水土保持管理、水资源开发利用管理、河道管理、水源地监察及水政日常管理等工作;负责做好党委、政府临时交办的各项事务。
负责人:杜琛
联系电话:029—36381327
三、3个派驻机构
1、资源规划所
负责自然资源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日常巡查、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违法案件查处工作;负责辖区地质灾害防治点日常监测巡查、林业资源保护和国土绿化执法稽查、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湿地保护管护工作;协助上级部门做好自然资源调查和监测评价等相关工作;负责做好党委、政府临时交办的各项事物。
负责人:苟健
联系电话:029—36381327
2、财政所(村级财务管理中心)
负责财务日常监督管理核算;负责征地拆迁、环卫等资金的管理拨付;负责机关后勤采购、资金管理;负责村级财务的报账审计、财务公开等工作;负责农村三资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做好党委、政府临时交办的各项事务。
负责人:候建成
联系电话:029—36381327
3、司法所
负责调解工作、基层普法、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法律咨询、行政执法协调工作;负责监督指导基层法律工作开展、征集立法建议、协助开展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完成法律法规赋予和司法局交办的其他事务;负责做好党委、政府临时交办的各项事务。
负责人:周正荣
联系电话:029—36381327
纪检监察、人武、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组织按有关规定设置并开展工作。
负责人:王欢
联系电话:029—36381327
负责人:陈朋冲
联系电话:029—36381327
单位地址:永乐镇北街一号
工作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法定节假日按国家规定执行)
根据《永乐镇主要职责、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方案》,结合永乐镇工作实际,综合设置内设机构和事业单位,机构设置情况及其职能如下:
一、设置6个内设机构
1、党政综合办公室(人大主席团办公室)
负责镇党委和政府日常事务;负责机关会议、文电、信息编发、机要、保密、档案管理、督查考核、会议接待、安保和后勤服务等工作;负责人大、政协、工会、妇联、审计等工作;负责党务、政务公开工作;负责全面深化改革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人:张欢
联系电话:029—36381327
2、党建工作办公室
负责基层党的政治建设、组织建设、宣传及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统战、群团建设等工作;负责组织人事、培训等工作;负责加强村(社区)两委会班子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负责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负责做好党委、政府临时交办的各项事务。
负责人:杨晴
联系电话:029—36381327
3、城乡管理综合办公室
负责辖区内城市建设、城市管理生态环保等综合管理工作;负责辖区道路交通、市容环卫、园林绿化管理、户外广告管理、市政设施管理维护、文物保护等工作;负责做好党委、政府临时交办的各项事务。
负责人:孔海峰
联系电话:029—36381327
4、社会事务办公室
负责指导推进辖区公共服务和综合管理;负责民政、社会保障综合性事务;负责社会救助、老龄、殡葬、残疾人等工作;负责教育、卫生、体育等工作;负责做好党委、政府临时交办的各项事务。
负责人:高阳
联系电话:029—36381327
5、社会治理和平安建设办公室
负责维护辖区平安稳定、信访、应急管理等职责;负责防汛抗旱、防灾减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及执法检查工作;负责协调联系公安派出所、司法所等工作;负责做好党委、政府临时交办的各项事务。
负责人:梁勇
联系电话:029—36381327
6、区域发展办公室
负责统筹落实村、社区发展重大决策事项和建设规划;负责社区商圈营商环境建设等工作;负责贯彻执行中省市新区统计法律法规和工作部署,组织领导开展全镇统计工作;贯彻执行中省市新区统计制度,统筹开展各项专业统计工作;负责汇总分析辖区内经济发展情况;负责做好党委、政府临时交办的各项事务。
负责人:党爱民
联系电话:029—36381327
二、设置4个事业单位
1、党群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
负责政务服务及审批事项集中办理的组织实施,提供有关公共服务、便民服务工作;负责企业服务、产业促进相关工作;负责退役军人、拥军优抚等工作;负责做好党委、政府临时交办的各项事务。
负责人:王磊
联系电话:029—36381327
2、网格化管理服务中心(12345市民热线服务中心)
负责辖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责网格信息的采集、更新工作;负责网格内各类群众服务事项;负责事件分拨派遣、处置反馈、任务核查、事件归档等工作;负责对网格员的日常管理和考核工作;负责12345市民热线工作;负责做好党委、政府临时交办的各项事务。
负责人:张辛梅
联系电话:029—36381327
3、综合保障服务中心
承担综合服务保障、征地拆迁、项目落地建设等工作职责;负责协调相关部门管理村民新建、扩建、翻建房屋事宜,查处违法改造、违规建设;负责做好征地后相关协调工作;负责做好辖区中小企业服务与管理工作;负责做好党委、政府临时交办的各项事务。
负责人:王盼飞
联系电话:029—36381327
4、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
负责乡村振兴战略宣传及落实、农业农村产业发展、农林水综合开发利用、农产品监督管理、动植物监督检疫、商贸流通等相关工作。2.对接联系部门:基层工作部(农业农村、乡村振兴、社区服务)。(农业农村)负责动物防疫、动物及其产品的检疫、监督、查处;负责农产品监督监测管理、农经管理工作;负责林木、种苗检验检疫、林木病虫害防治和管护;负责农村水利建设与管理、水产养殖与渔业管理、水土保持管理、水资源开发利用管理、河道管理、水源地监察及水政日常管理等工作;负责做好党委、政府临时交办的各项事务。
负责人:杜琛
联系电话:029—36381327
三、3个派驻机构
1、资源规划所
负责自然资源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日常巡查、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违法案件查处工作;负责辖区地质灾害防治点日常监测巡查、林业资源保护和国土绿化执法稽查、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湿地保护管护工作;协助上级部门做好自然资源调查和监测评价等相关工作;负责做好党委、政府临时交办的各项事物。
负责人:苟健
联系电话:029—36381327
2、财政所(村级财务管理中心)
负责财务日常监督管理核算;负责征地拆迁、环卫等资金的管理拨付;负责机关后勤采购、资金管理;负责村级财务的报账审计、财务公开等工作;负责农村三资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做好党委、政府临时交办的各项事务。
负责人:候建成
联系电话:029—36381327
3、司法所
负责调解工作、基层普法、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法律咨询、行政执法协调工作;负责监督指导基层法律工作开展、征集立法建议、协助开展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完成法律法规赋予和司法局交办的其他事务;负责做好党委、政府临时交办的各项事务。
负责人:周正荣
联系电话:029—36381327
纪检监察、人武、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组织按有关规定设置并开展工作。
负责人:王欢
联系电话:029—36381327
负责人:陈朋冲
联系电话:029—36381327
单位地址:永乐镇北街一号
工作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法定节假日按国家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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