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阳街道机构设置

一、六个内设机构:

1、党政综合办公室:承担街道党工委、办事处日常事务;负责会务、接待、后勤服务等工作;负责督查有关工作;负责党务、政务公开工作;负责武装工作;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2、党建工作办公室(加挂人大工委办公室、政协联络办公室、纪检监察办公室牌子):负责基层党的政治建设、组织建设、文化、宣传及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人大、政协、统战、民族宗教、网信、群团工作;负责组织人事及考核工作;负责党员发展、培养、教育和管理工作;负责加强村(社区)两委会班子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负责纪检监察工作;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3、城市综合管理办公室:履行辖区内城市建设、城市管理、生态环保等综合管理工作职责;负责市容环卫、市政设施维护、园林绿化养护、市场管理;负责社区物业管理、危房改造工作;负责公租房、廉租房申报审核工作;负责交通、禁烧、公共区域环境卫生的日常清扫保洁和监督检查、环卫设施的建设使用和日常管理等工作;协助调查处理辖区破坏生态环境问题和突发环境污染事故;指导辖区综合网格建设和网格环境问题处理;组织开展辖区生态环保法规宣传教育;负责黑臭水体治理、农村污水治理工作;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4、社会事务办公室(民政办公室):主要承担指导推进辖区公共服务和综合管理等职责;负责民政、社会保障综合性事务;负责劳动就业、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区建设、扶贫开发、老龄、殡葬、残疾人、农村医疗合作等工作;负责妇联、卫生、计生、科技、教育、体育、旅游、公共教育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工作;负责协调社会事务相关工作;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5、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应急管理工作;负责防汛抗旱、防灾减灾工作;负责食品药品安全管理;负责安全生产监督及执法检查工作;查处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协调消防管理工作;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6、社区发展办公室(农业农村工作办公室):主要承担统筹落实社区发展重大决策事项和建设规划,推动辖区健康、有序、可持续发展等工作职责;负责乡村振兴、美丽乡村建设、村级集体经济特色品牌包装策划、经济结构调整、产业发展、经济合作社发展;负责城乡发展、农技服务、农机管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社会固定资产、招商引资工作;负责统计相关工作;负责人口普查、经济普查等工作;负责农、林、水综合开发利用;负责河长制;负责动植物卫生监督及检疫、商贸流通等工作;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三个事业单位

1、党群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负责政务服务及审批事项集中办理的组织实施,提供有关公共服务、便民服务以及基层党组织的服务工作;负责企业服务、产业促进相关工作;负责退役军人、拥军优抚等工作;负责服务大厅的规范监督管理和服务、行政效能、“三化一改”、平台建设等工作;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2、网格化管理服务中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12345 市民热线服务中心):主要承担维护乡村平安稳定、信访等职责;负责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负责扫黑除恶、平安建设工作;负责网格信息的采集、更新工作;负责网格内各类群众服务事项;负责事件分拨派遣、处置反馈、任务核查、事件归档等工作;负责对网格员的日常管理和考核工作;负责 12345 市民热线工作;协调联系公安派出所、司法所等工作;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3、综合保障服务中心(自然资源所):承担综合服务保障、征地拆迁等职责;负责编制棚户区(城中村)改造方案,并组织实施;协调相关部门管理辖区(棚户区)城中村村民新建、扩建、翻建房屋事宜;协调相关部门查处棚户区(城中村)违法改造、违规建设行为;负责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的回迁安置工作;负责自然资源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日常巡查和违法案件查处工作;负责土地卫片执法监察、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巡查及执法监察工作;负责辖区地质灾害防治点日常监测巡查工作;负责林业资源保护和国土绿化执法稽查;负责实施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湿地保护管护工作;协助上级部门做好自然资源调查和监测评价等相关工作;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调整优化财政所管理体制,作为上级财政部门派出机构,实行双重管理,以街道管理为主

财政所(村级财务管理中心):负责财务日常监督管理核算;负责征地拆迁、环卫等资金的管理拨付;负责机关采购、资金管理;负责村级财务的报账审计、财务公开等工作;负责农村三资管理有关工作;负责机要、档案、机构编制、工会、干部劳资管理、固定资产管理、街道财政管理、机关财务收支监督和村干部工资发放等工作;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纪检监察、人武、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组织按有关规定设置并开展工作。

五、人员编制

1、行政事业编制按原机构批复文件执行。

2、领导班子职数9名,其中:党(工)委书记1名,党(工)委副书记兼街道办事处主任1名,街道人大专职领导1名,党(工)委副书记1名,纪(工)委书记兼派出监察组组长1名,街道办事处副主任4名。

3、武装部长1名,按照有关规定按街镇领导班子副职对待,不占街镇领导职数。

4、党群服务中心、网格化管理服务中心为副科级,其他不定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