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有关城市管理、交通运输和综合行政执法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起草相关政策、制度、办法,编制中、长期行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指导、监督城市道路、桥梁、隧道、地下排水管网及市政附属设施运行管理、维护工作,统筹、指导相关基础设施维护改造项目;指导、监督路灯照明和景观亮化工作;参与城市道路、桥梁、隧道、地下排水管网及相关附属设施的竣工验收;负责市政设施的防汛排涝工作。
(3)负责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指导协调城市园林绿化项目建设和管理,监督、指导城市公园、广场的建设和管理工作;规范、指导、协调户外广告、牌匾标识设置管理,指导、监督政府投资的户外广告使用权的招标、拍卖、转让工作;指导、监督城市市容秩序管理,开展市容秩序方面集中整治工作。
(4)负责城市环境卫生管理,组织、指导、协调城市道路桥涵、公共广场等场所清扫保洁和扫雪除冰工作;监督城市公共厕所、道路垃圾箱、果皮箱及保洁员道班房等城市市容环境卫生配套设施管理工作;负责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行业管理,负责指导监督生活垃圾、餐厨垃圾排放、收集、运输、消纳,指导、协调相关配套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建筑垃圾排放、运输、消纳及资源化综合利用工作;指导、协调生活垃圾分类和无害化处理工作。
(5)负责城市燃气和集中供热行业监管工作,指导、监督各新城做好燃气、集中供热管理工作,规范燃气、集中供热行业工作。
(6)参与拟订新区综合交通运输标准,协调衔接各种交通运输方式标准;拟订公路、水路、码头、港口等设施养护管理的政策、制度、办法,并监督实施;负责推进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组织编制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负责新区综合交通枢纽规划和管理,促进各种交通运输方式融合;组织协调节假日旅客运输、紧急客货运输和重要物资运输。
(7)负责道路运输及道路运输场站、机动车维修、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货运代理,以及公交、出租汽车(含网约车)、城市轨道交通运营、汽车租赁、船舶水运等行业监管工作。
(8)负责提出新区管理的公路等交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实施年度投资计划项目并监督实施;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负责新区管理的公路建设、养护工程的组织实施及行业监管,做好路网运行监测工作。
(9)承担新区交通管理委员会日常工作,组织编制城乡交通一体化发展规划,研究拟订城市交通治理工作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监督落实;负责城市交通管理研究和交通影响评估工作。
(10)指导城市管理和交通运输行业信息化建设,负责行业相关数据监测和分析,开展相关统计工作,发布有关信息;参与城市管理和交通运输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
(11)负责职责范围内行业安全生产管理;指导、协调、监督城市排涝、扫雪除冰、交通运输、公路保畅等应急指挥和应急处置管理工作,依法组织或参与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12)负责全新区综合行政执法管理工作;监督、指导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开展有关工作;规范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组织重大执法活动、专项执法行动,指挥调度跨区域执法,处置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中的突发事件。
(13)负责城市管理和交通运输技术信息、对外交流合作、重大科技成果的鉴定、推广和应用等工作;统筹推进智慧城管规划建设工作;推进城市管理、交通运输公共服务的市场化、社会化、专业化工作;指导城市管理和交通运输行业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14)承办新区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2.对接联系部门:市城管执法局、市交通局、市邮政局。
负责人:郭海军
联系电话:029—33585957
新区供热问题热线:029-33585049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7月1日至8月31日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单位详细地址:陕西省西咸新区沣泾大道西一路1号西咸大厦1615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