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食品安全抽检2批次食品不合格的通告(2024年第020号)

近期,陕西省西咸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实施2024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以下简称抽检)保健食品、饼干、餐饮食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方便食品、蜂产品、糕点、酒类、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冷冻饮品、粮食加工品、肉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水果制品、速冻食品、特殊膳食食品、调味品、饮料等18类72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70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检验和判定依据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经备案有效的企业标准和产品明示标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详见附件2、3):

总体情况

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8批次,不合格1批次,调味品3批次,不合格1批次;保健食品3批次,饼干1批次,餐饮食品19批次,方便食品3批次,蜂产品2批次,糕点1批次,酒类1批次,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1批次,冷冻饮品2批次,粮食加工品1批次,肉制品15批次,薯类和膨化食品3批次,水果制品1批次,速冻食品2批次,特殊膳食食品3批次,饮料3批次检验项目全部合格。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

1.在泾西咸新区空港新城窦雷便利店抽检的五香花生(购进日期:2024年10月30日),过氧化值(以脂肪计)检出值为2.3g/100g,标准值为≤0.50g/100g。检验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陕西有限公司。

2.在空港新城乐凡粮油百货超市抽检的干姜片(购进日期:2024年3月12日),二氧化硫残留量检出值为0.108g/kg,标准值为不得使用。检验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陕西有限公司。

三、不合格产品处置情况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陕西省西咸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相关新城分局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置,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进一步督促企业履行法定义务;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理。查处情况由企业所在地负责案件查办的相关新城分局按规定公开。调查中发现涉及其他部门职责的,相关新城分局应当将有关信息通报相关职能部门。

消费者如在市场上发现或购买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不合格产品,请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反映。

特此通告。

附件:附件1  本次检验项目.doc

            附件2  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xlsx

            附件3  食品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xlsx

            附件4  关于部分检验项目的说明.doc

陕西省西咸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