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食品安全抽检2批次食品不合格的通告(2024年第029号)

近期,陕西省西咸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实施2024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以下简称抽检)保健食品、餐饮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调味品、豆制品、方便食品、糕点、罐头、酒类、冷冻饮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水产制品、速冻食品、饮料等19类100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98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检验和判定依据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经备案有效的企业标准和产品明示标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详见附件2、3):

一、总体情况

调味品7批次,不合格2批次;保健食品3批次,餐饮食品45批次,茶叶及相关制品4批次,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2批次,淀粉及淀粉制品1批次,豆制品3批次,方便食品3批次,糕点5批次,罐头1批次,酒类4批次,冷冻饮品2批次,肉制品2批次,乳制品1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5批次,薯类和膨化食品8批次,水产制品1批次,速冻食品2批次,饮料1批次检验项目全部合格。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

1、在秦汉新城百味坊调料店抽检的姜片(购进日期:2024年07月10日),二氧化硫残留量检出值为0.585g/kgg/kg,标准值为不得使用。检验机构为陕西太阳景检测有限责任公司。

2、在秦汉新城秦王兴干菜店抽检的干姜(购进日期:2024年06月14日),二氧化硫残留量检出值为0.0804g/kg,标准值为不得使用。检验机构为陕西太阳景检测有限责任公司。

三、不合格产品处置情况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陕西省西咸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相关新城分局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置,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进一步督促企业履行法定义务;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理。查处情况由企业所在地负责案件查办的相关新城分局按规定公开。调查中发现涉及其他部门职责的,相关新城分局应当将有关信息通报相关职能部门。

    消费者如在市场上发现或购买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不合格产品,请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反映。

特此通告。

附件:附件1  本次检验项目.doc

            附件2  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xlsx

            附件3  食品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xlsx

            附件4  关于部分检验项目的说明.doc

陕西省西咸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