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纪检监察、党风廉政建设、村镇建设、城乡建设、城市管理、生态环境、道路交通、市政设施、市容绿化、治污减霾、扬尘防治、煤改洁、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房屋管理、住房保障、物业管理、人民防空、水利水务、文物、燃气等工作;完成临时交办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