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基层党的政治建设、组织建设、宣传、意识形态、网信安全、统一战线、群团组织、民族宗教、精神文明建设、文化旅游、企业服务、农业技术推广、散乱污企业治理、企业行业安全生产、农业农村、乡村振兴、宅基地管理、指导集体“三资”管理、食药监管、动植物疾病预防控制、征地拆迁、项目落地建设服务、司法行政等工作;完成临时交办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