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职能定位,太平镇进一步整合审批、服务、执法等方面的职能和力量,按照“大部制、精简高效”的要求,综合设置党政内设机构和事业单位,实行扁平化管理。机构设置情况如下:
一、设置5个内设机构:
(一)党建工作办公室(新时代文明实践所)。负责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负责基层党的政治建设、组织建设、干部人事、机构编制、统战、民族宗教、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等工作;负责社区(村)、机关、“两企三新”等领域党建工作;负责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做好发展党员,党员干部的教育培训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思想政治教育和意识形态工作,做好精神文明建设、对外宣传、网络安全和舆情等工作;负责文化、旅游等工作;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完成镇党委、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高冬梅
办公电话:02936650162(文化楼二楼)
(二)综合与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党委、人民政府日常党务、政务工作;负责制定镇管理制度,并督促检查制度落实;负责重要事项、重要会议的组织、保障,以及决定事项的督办;负责文电、信息编发、机要、外事、值班、国安、党务政务公开、保密、督查、档案、接待、安保、后勤、公务用车、公共机构节能、办公用房等工作;负责协调各项中心工作;负责协调辖区经济社会发展相关工作;负责产业发展、商贸流通、电子商务、粮食管理等工作,做好辖区煤改洁、散乱污企业整治、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等工作;承担统计调查、普查工作,对辖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进行统计分析;负责国防动员教育、民兵预备役、人武等工作;负责信息化建设、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等工作;负责审计工作;负责全面深化改革工作;负责人大、政协工作;完成镇党委、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刘青
办公电话:02936650162(办公楼106办公室)
(三)平安法治办公室。负责综治维稳工作,组织开展对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形势的整体研判、动态监测,检查、推动辖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的落实;负责在重大会议、重大活动期间及其他重要时期保障辖区公共安全;负责平安建设工作,承担基层平安创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扫黑除恶、群防群治、铁路护路、易肇事肇祸精神患者等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工作;负责辖区信访工作,做好重点人、特殊群体的稳控吸附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负责法治建设工作,开展基层普法、依法治理和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等工作;负责政治安全工作,协助开展反恐怖主义、防范和处理邪教等工作;负责协调联系公安派出所、司法所、法院、检察院工作;完成镇党委、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何昆
办公电话:02936650162(物资储备库二楼)
(四)安全生产和消防办公室。负责辖区应急管理、消防安全、防灾减灾救灾等工作;负责辖区安全生产、基层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及检查巡查、防汛抗旱、气象、地震、应急预案编制、灾情报送、应急演练、应急救援等工作;负责协调联系消防队(所);完成镇党委、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崔江浩
办公电话:02936650162(办公楼109办公室)
(五)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办公室。负责村镇建设、城乡建设工作;负责水利水务、河湖长制、人防、文物、房屋管理等工作,做好辖区内物业管理、保障房申请审核等工作;负责市容绿化、道路交通、市政设施等日常管理工作;负责环境卫生、垃圾分类等工作;负责完善停车场、绿地等城市配套设施,配合做好辖区供热、燃气等相关工作;负责大气、水、土壤、固废、噪声等污染防治工作,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和农村黑臭水体排查整治,做好辖区生态环境保护日常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征地拆迁、项目落地建设服务、开发建设保障等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城中村(棚户区)管理改造工作;负责做好征地后群众的生活保障工作;完成镇党委、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冀阳阳
办公电话:02936650162(办公楼108办公室)
二、设置2个事业单位:
(一)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负责便民服务平台建设和日常管理、民政、社会保障、拥军优抚等工作;负责辖区内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的受理、办理工作,提供政策和业务咨询;开展其他综合便民服务工作;负责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负责社会救助、卫生健康、医疗保障、就业创业促进、退役军人事务、残疾人服务等工作;负责征地后失地农民养老统筹工作;负责慈善、捐赠、群众互助等社会扶助工作;负责殡葬工作;负责组织传染病预防与控制等工作;负责科技、教育、体育等工作;完成镇党委、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根据职责,设2个内设机构,分别为:
社会事务科。负责便民服务平台建设和日常管理(含15分钟便民服务圈);负责社会保障、卫生健康、医疗保障、国卫复审、就业创业培训等工作;负责科技、教育、体育等工作;负责辖区内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的受理、办理工作,提供政策和业务咨询;负责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负责组织传染病预防与控制等工作。
民生服务科。负责民政、社会救助、拥军优抚、扶贫帮困、退役军人事务、残疾人服务等相关工作;负责征地后失地农民养老统筹工作;负责慈善、捐赠、群众互助等社会扶助工作;负责殡葬工作。
负责人:石媛媛
办公电话:02936650858(办公楼306办公室)
(二)社区(村)管理和网格化服务中心。负责社区(村)规划、建设和管理;负责社区居委(村委)换届选举、事务公开等工作;负责社会组织、社区志愿服务队伍和社会工作者队伍的培育建设工作;负责网格化社会治理工作,统筹网格内基层治理及网格员队伍管理;负责受理来自12345市民热线、媒体及其他政务渠道的诉求,反馈办理结果;负责农业农村、乡村振兴工作;负责推进城乡统筹发展,促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健康发展;负责指导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负责集体产权交易服务工作;负责宅基地管理工作;负责农业技术推广应用、畜牧兽医、渔业渔政和动植物疾病预防控制等工作;完成镇党委、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根据职责,设2个内设机构,分别为:
社区(村)治理科。负责制定社区(村)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做好社区(村)居民自治,动员居民有序参与社会治理,对社区(村)委员会的设立、撤销、调整提出意见,指导社区(村)委员会的选举工作;负责开展社区(村)规范化建设,做好办公用房、工作经费和服务设施的管理使用,做好社区(村)管理工作;负责社会组织、社区志愿服务队伍、社会工作者队伍建设;指导社区(村)综合服务室开展工作;负责基层管理网格“多网合一”平台建设和运行工作,统筹网格内基层治理等工作;负责网格员队伍建设和日常管理等工作;负责受理来自12345市民热线、媒体及其他政务渠道的诉求,反馈办理结果。
农业农村科。负责农业农村、乡村振兴工作;负责推进城乡统筹发展,做好农村集体经济等工作;负责指导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负责集体产权交易服务工作;负责宅基地管理工作;负责农业技术推广应用、畜牧兽医和动植物疾病预防控制工作。
负责人:孙猛
办公电话:02936650162(司法楼一楼)
三、综合行政执法队。负责辖区综合执法日常巡查、接受投诉举报、协助调查取证等工作;依法或受委托承担辖区内相关行政执法职责,建立与新区部门专业执法协调配合机制;统筹辖区驻镇执法机构,纳入镇统一指挥协调,对外实行“一支队伍管执法”;完成镇党委、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根据职责,设2个内设机构,分别为:
综合法规科。负责综合行政执法队的日常事务;负责依法行政和执法规范化工作,接受投诉举报、协调调查取证等工作;负责行政执法案件的法律适用、合法性审核工作;配合司法部门开展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等工作;负责对执法队伍的作风纪律、行政效能等问题的监督管理。
执法科。负责日常巡查、综合检查、违法行为查处等日常执法工作;依法或受委托承担辖区内相关行政执法职责;负责统筹辖区内基层站所、派驻机构执法力量,统一组织和指挥协调开展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负责人:陈明
办公电话:02936229647(计生楼一楼)
四、派驻机构
(一)太平财政所。作为新区财政金融局派出机构,实行双重管理,以镇管理为主,人员编制从镇行政编制中调剂解决,设所长1名。负责财务日常监督管理、核算、拨付、公开工作;负责预(决)算编制、执行工作;负责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村级(社区)财务管理、财务公开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负责人:郭亚楼
办公电话:02936650162(财政楼二楼)
(二)太平司法所。负责调解工作、基层普法、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法律咨询、行政执法协调工作;负责监督指导基层法律工作开展、征集立法建议、协助开展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完成法律法规赋予和司法局交办的其他事务;负责做好党委、政府临时交办的各项事务。
负责人:罗坤
联系电话:02936650162(物资储备库二楼)
人武、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组织按有关规定设置并开展工作。
太平镇人民政府镇长:李炜
办公电话电话:02936650162
办公地址:太平镇柳村街道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4:00-18:00(7月1日-8月31日15:00-18:00,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根据职能定位,太平镇进一步整合审批、服务、执法等方面的职能和力量,按照“大部制、精简高效”的要求,综合设置党政内设机构和事业单位,实行扁平化管理。机构设置情况如下:
一、设置5个内设机构:
(一)党建工作办公室(新时代文明实践所)。负责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负责基层党的政治建设、组织建设、干部人事、机构编制、统战、民族宗教、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等工作;负责社区(村)、机关、“两企三新”等领域党建工作;负责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做好发展党员,党员干部的教育培训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思想政治教育和意识形态工作,做好精神文明建设、对外宣传、网络安全和舆情等工作;负责文化、旅游等工作;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完成镇党委、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高冬梅
办公电话:02936650162(文化楼二楼)
(二)综合与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党委、人民政府日常党务、政务工作;负责制定镇管理制度,并督促检查制度落实;负责重要事项、重要会议的组织、保障,以及决定事项的督办;负责文电、信息编发、机要、外事、值班、国安、党务政务公开、保密、督查、档案、接待、安保、后勤、公务用车、公共机构节能、办公用房等工作;负责协调各项中心工作;负责协调辖区经济社会发展相关工作;负责产业发展、商贸流通、电子商务、粮食管理等工作,做好辖区煤改洁、散乱污企业整治、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等工作;承担统计调查、普查工作,对辖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进行统计分析;负责国防动员教育、民兵预备役、人武等工作;负责信息化建设、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等工作;负责审计工作;负责全面深化改革工作;负责人大、政协工作;完成镇党委、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刘青
办公电话:02936650162(办公楼106办公室)
(三)平安法治办公室。负责综治维稳工作,组织开展对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形势的整体研判、动态监测,检查、推动辖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的落实;负责在重大会议、重大活动期间及其他重要时期保障辖区公共安全;负责平安建设工作,承担基层平安创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扫黑除恶、群防群治、铁路护路、易肇事肇祸精神患者等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工作;负责辖区信访工作,做好重点人、特殊群体的稳控吸附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负责法治建设工作,开展基层普法、依法治理和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等工作;负责政治安全工作,协助开展反恐怖主义、防范和处理邪教等工作;负责协调联系公安派出所、司法所、法院、检察院工作;完成镇党委、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何昆
办公电话:02936650162(物资储备库二楼)
(四)安全生产和消防办公室。负责辖区应急管理、消防安全、防灾减灾救灾等工作;负责辖区安全生产、基层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及检查巡查、防汛抗旱、气象、地震、应急预案编制、灾情报送、应急演练、应急救援等工作;负责协调联系消防队(所);完成镇党委、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崔江浩
办公电话:02936650162(办公楼109办公室)
(五)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办公室。负责村镇建设、城乡建设工作;负责水利水务、河湖长制、人防、文物、房屋管理等工作,做好辖区内物业管理、保障房申请审核等工作;负责市容绿化、道路交通、市政设施等日常管理工作;负责环境卫生、垃圾分类等工作;负责完善停车场、绿地等城市配套设施,配合做好辖区供热、燃气等相关工作;负责大气、水、土壤、固废、噪声等污染防治工作,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和农村黑臭水体排查整治,做好辖区生态环境保护日常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征地拆迁、项目落地建设服务、开发建设保障等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城中村(棚户区)管理改造工作;负责做好征地后群众的生活保障工作;完成镇党委、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冀阳阳
办公电话:02936650162(办公楼108办公室)
二、设置2个事业单位:
(一)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负责便民服务平台建设和日常管理、民政、社会保障、拥军优抚等工作;负责辖区内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的受理、办理工作,提供政策和业务咨询;开展其他综合便民服务工作;负责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负责社会救助、卫生健康、医疗保障、就业创业促进、退役军人事务、残疾人服务等工作;负责征地后失地农民养老统筹工作;负责慈善、捐赠、群众互助等社会扶助工作;负责殡葬工作;负责组织传染病预防与控制等工作;负责科技、教育、体育等工作;完成镇党委、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根据职责,设2个内设机构,分别为:
社会事务科。负责便民服务平台建设和日常管理(含15分钟便民服务圈);负责社会保障、卫生健康、医疗保障、国卫复审、就业创业培训等工作;负责科技、教育、体育等工作;负责辖区内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的受理、办理工作,提供政策和业务咨询;负责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负责组织传染病预防与控制等工作。
民生服务科。负责民政、社会救助、拥军优抚、扶贫帮困、退役军人事务、残疾人服务等相关工作;负责征地后失地农民养老统筹工作;负责慈善、捐赠、群众互助等社会扶助工作;负责殡葬工作。
负责人:石媛媛
办公电话:02936650858(办公楼306办公室)
(二)社区(村)管理和网格化服务中心。负责社区(村)规划、建设和管理;负责社区居委(村委)换届选举、事务公开等工作;负责社会组织、社区志愿服务队伍和社会工作者队伍的培育建设工作;负责网格化社会治理工作,统筹网格内基层治理及网格员队伍管理;负责受理来自12345市民热线、媒体及其他政务渠道的诉求,反馈办理结果;负责农业农村、乡村振兴工作;负责推进城乡统筹发展,促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健康发展;负责指导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负责集体产权交易服务工作;负责宅基地管理工作;负责农业技术推广应用、畜牧兽医、渔业渔政和动植物疾病预防控制等工作;完成镇党委、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根据职责,设2个内设机构,分别为:
社区(村)治理科。负责制定社区(村)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做好社区(村)居民自治,动员居民有序参与社会治理,对社区(村)委员会的设立、撤销、调整提出意见,指导社区(村)委员会的选举工作;负责开展社区(村)规范化建设,做好办公用房、工作经费和服务设施的管理使用,做好社区(村)管理工作;负责社会组织、社区志愿服务队伍、社会工作者队伍建设;指导社区(村)综合服务室开展工作;负责基层管理网格“多网合一”平台建设和运行工作,统筹网格内基层治理等工作;负责网格员队伍建设和日常管理等工作;负责受理来自12345市民热线、媒体及其他政务渠道的诉求,反馈办理结果。
农业农村科。负责农业农村、乡村振兴工作;负责推进城乡统筹发展,做好农村集体经济等工作;负责指导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负责集体产权交易服务工作;负责宅基地管理工作;负责农业技术推广应用、畜牧兽医和动植物疾病预防控制工作。
负责人:孙猛
办公电话:02936650162(司法楼一楼)
三、综合行政执法队。负责辖区综合执法日常巡查、接受投诉举报、协助调查取证等工作;依法或受委托承担辖区内相关行政执法职责,建立与新区部门专业执法协调配合机制;统筹辖区驻镇执法机构,纳入镇统一指挥协调,对外实行“一支队伍管执法”;完成镇党委、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根据职责,设2个内设机构,分别为:
综合法规科。负责综合行政执法队的日常事务;负责依法行政和执法规范化工作,接受投诉举报、协调调查取证等工作;负责行政执法案件的法律适用、合法性审核工作;配合司法部门开展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等工作;负责对执法队伍的作风纪律、行政效能等问题的监督管理。
执法科。负责日常巡查、综合检查、违法行为查处等日常执法工作;依法或受委托承担辖区内相关行政执法职责;负责统筹辖区内基层站所、派驻机构执法力量,统一组织和指挥协调开展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负责人:陈明
办公电话:02936229647(计生楼一楼)
四、派驻机构
(一)太平财政所。作为新区财政金融局派出机构,实行双重管理,以镇管理为主,人员编制从镇行政编制中调剂解决,设所长1名。负责财务日常监督管理、核算、拨付、公开工作;负责预(决)算编制、执行工作;负责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村级(社区)财务管理、财务公开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负责人:郭亚楼
办公电话:02936650162(财政楼二楼)
(二)太平司法所。负责调解工作、基层普法、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法律咨询、行政执法协调工作;负责监督指导基层法律工作开展、征集立法建议、协助开展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完成法律法规赋予和司法局交办的其他事务;负责做好党委、政府临时交办的各项事务。
负责人:罗坤
联系电话:02936650162(物资储备库二楼)
人武、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组织按有关规定设置并开展工作。
太平镇人民政府镇长:李炜
办公电话电话:02936650162
办公地址:太平镇柳村街道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4:00-18:00(7月1日-8月31日15:00-18:00,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地址:陕西省西咸新区能源金融贸易区能源路201号西咸大厦 邮编:712000
网站标识码:6190000001
备案号:陕ICP备11011892号
陕公网安备 6101960200005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