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办事处的主要职责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新区管委会有关工作部门委托,结合工作实际,渭城街道办事处在本辖区内履行下列职责:

1、宣传贯彻落实党和政府的各项方针、政策,根据国家的政策、法令和上级政府的决定,制定在本地区实施的具体方案和办法;

2、制定并组织实施地区经济发展规划,推动、帮助农村和城市社区经济发展;

3、指导和帮助农村村民委员会、城市居民委员会工作及人民调解工作;

4、负责辖区市容环境卫生、绿化工作,组织农村村民委员会、驻地单位和城乡居民开展爱国卫生运动,落实门前“四自一包”责任制;

5、监督管理城乡居民区环境保护与环境污染防治;

6、负责取缔、纠正在道路、公共场所违法设推占道,以及破坏市政公共设施的行为;

7、组织农村、驻地单位和城乡居民开展农村村容、城市社区建设,繁荣城乡文化,发展城乡教育、科技、卫生、体育等服务事业;

8、组织开展创建文明单位、文明街道、文明院落和“五好家庭”等群众性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以及开展科普活动;

9、搞好待业人员管理、劳动就业推荐,组织防灾救灾、社会救助,做好社会保障工作;

10、反映城乡居民的意见和要求,处理群众来信来访事项;

11、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地区稳定;

12、办理新区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