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公众快速、准确地获取政府信息,更好地提供政务信息公开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陕西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西安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及西咸新区有关要求,制定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街道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向社会主动公开下列政府信息:
1.街道办事处机构信息;
2.街道办事处领导介绍;
3.街道办事处规范性文件;
4.年度工作报告;
5.街道办事处人事任免事项;
6.其他非涉密政府信息。
(二)公开的形式
1.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街道办事处主要采取网上公开的形式。
2.街道办事处还将采用以下辅助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1)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站等公共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2)在街道设置政务信息公开栏,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该处查阅街道办事处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公开时限
行政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自政务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除上述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还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等特殊需要,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一)街道办事处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机构
综合与经济发展办公室
咨询电话:029-38113686
通信地址:陕西省西咸新区沣西新城统一大道中段36号
邮政编码:712000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申请的方式
申请人持有效身份证明,按以下方式提出申请:
1.书面申请
申请人可向受理机构钓台街道办事处党政综合办公室领取《钓台街道办事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填写后向受理机构送交。申请人对申请获取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受理机构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短消息等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2.口头申请
采用书面形式申请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机构代为填写《申请表》。
(三)申请的处理
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信息。受理机构收到《申请表》后向申请人出具回执。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下列书面答复。
1.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3.依法不属于本机关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该信息的掌握机关及联系方式;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将告知申请人。
4.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领导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5.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将告知申请人作出更改、补充。
6.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受理机构须征求第三方的意见,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三、其他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街道办事处党政综合办公室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向街道办事处党政综合办公室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街道办事处党政综合办公室将根据申请做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街道办事处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为便于公众快速、准确地获取政府信息,更好地提供政务信息公开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陕西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西安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及西咸新区有关要求,制定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街道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向社会主动公开下列政府信息:
1.街道办事处机构信息;
2.街道办事处领导介绍;
3.街道办事处规范性文件;
4.年度工作报告;
5.街道办事处人事任免事项;
6.其他非涉密政府信息。
(二)公开的形式
1.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街道办事处主要采取网上公开的形式。
2.街道办事处还将采用以下辅助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1)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站等公共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2)在街道设置政务信息公开栏,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该处查阅街道办事处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公开时限
行政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自政务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除上述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还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等特殊需要,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一)街道办事处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机构
综合与经济发展办公室
咨询电话:029-38113686
通信地址:陕西省西咸新区沣西新城统一大道中段36号
邮政编码:712000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申请的方式
申请人持有效身份证明,按以下方式提出申请:
1.书面申请
申请人可向受理机构钓台街道办事处党政综合办公室领取《钓台街道办事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填写后向受理机构送交。申请人对申请获取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受理机构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短消息等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2.口头申请
采用书面形式申请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机构代为填写《申请表》。
(三)申请的处理
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信息。受理机构收到《申请表》后向申请人出具回执。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下列书面答复。
1.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3.依法不属于本机关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该信息的掌握机关及联系方式;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将告知申请人。
4.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领导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5.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将告知申请人作出更改、补充。
6.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受理机构须征求第三方的意见,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三、其他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街道办事处党政综合办公室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向街道办事处党政综合办公室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街道办事处党政综合办公室将根据申请做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街道办事处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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