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城街道组织机构

根据省、市、新区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渭城街道共设置机构12个,其中内设机构6个,事业单位机构3个,特殊管理机构2个,特色机构1个。

办公地址:西咸新区渭城街道办事处(长陵路中段)

联系电话:029-33434112。

工作时间:春、秋、冬季周一至周五:9:00-12:00,14:00-18:00;夏季周一至周五9:00-12:00,15:00-18:00

(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一)内设机构

1、党政办公室:主要承担党工委、办事处日常事务;负责机要、档案、接待、机关管理、后勤服务等工作。

负责人:司军展,电话:029-33434112。

主楼228办公室

2、党建办公室(加挂人大工委办公室、政协联络办公室牌子):主要承担基层党的政治建设、组织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负责党员发展、培养和管理工作;负责统战、人大、政协、民族宗教、工会、团委、妇联等工作;负责宣传、精神文明建设、新时代文明实践、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移风易俗、村规民约、志愿者等工作。

负责人:姚明宇,电话:029-33434112。

主楼227办公室

3、城市综合管理办公室:负责辖区内城市建设、城市管理,做好市容环卫工作,依托综合执法指挥中心,行使下放街镇的各类行政处罚权、行政检查权和行政强制权;负责生态环境质量和环境污染防治工作,做好污染源统计,参与建设项目“三同时”监督检查、排污申报登记和排污许可等工作;配合做好环境监察执法,协助调查处理破坏生态环境问题和突发环境污染事故;组织开展生态环保法规宣传教育;负责辖区道路交通、道路绿化管理等相关工作。

负责人:马思远,电话:029-33434112。

主楼102办公室

4、社会事务办公室(加挂民政办公室、统计工作站牌子):负责指导推进辖区公共服务和综合管理等职责;负责民政、社会保障综合性事务;负责劳动就业、劳动力转移及培训;负责社会救助、老龄、殡葬、残疾人等工作;负责扶贫开发、文物旅游、科技、教育、文化、体育等工作及统计相关工作。

负责人:查琳,电话:029-33434112。

主楼117办公室

5、平安建设和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维护辖区平安稳定、信访维稳、扫黑除恶、应急管理等职责;负责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负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法律服务等工作、负责法治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负责防范邪教工作;负责防汛抗旱、防灾减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及执法检查工作;协调联系公安派出所、司法所等工作。

负责人:门凤君,电话:029-33434112。

主楼227办公室

6、社区发展办公室:负责乡村振兴工作;负责编制辖区村(社区)集体经济发展规划,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经验模式;推动落实村(社区)集体经济各项工作任务,做好村(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项目招商、建设、运营、管理;负责村(社区)集体经济特色品牌的策划、包装、培养、扶持、推广;负责农、林、水、电综合开发利用,农村科技发展;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开展农产品监督监测;负责动植物卫生监督及检疫等事项。

负责人:杨薇,电话:029-33434112。

主楼313办公室

(二)事业单位

7、党群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负责政务服务及审批事项集中办理的组织实施,提供有关公共服务、便民服务以及基层党组织的服务工作;负责企业服务、产业促进相关工作;负责退役军人、拥军优抚等工作。

负责人:任江伟,电话:029-33434112。

渭城街道铁路西侧

8、网格化管理服务中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12345市民热线服务中心):负责辖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责网格信息的采集、更新工作;负责网格内各类群众服务事项;负责事件分拨派遣、处置反馈、任务核查、事件归档等工作;负责对网格员的日常管理和考核工作;负责12345市民热线等工作。

负责人:何长江,电话:029-33434112。

主楼203办公室

9、综合保障服务中心:承担综合服务保障、征地拆迁等事项。

负责人:邹敏兰,电话:029-33434112。

主楼227办公室

(三)特殊管理机构

10、自然资源所:负责自然资源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日常巡查和违法案件查处工作;负责土地卫片执法监察、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巡查及执法监察工作;负责辖区地质灾害防治点日常监测巡查工作;负责林业资源保护和国土绿化执法稽查;负责实施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湿地保护管护工作;协助上级部门做好自然资源调查和监测评价等相关工作。

负责人:豆超,电话:029-33434112。

主楼202办公室

11、财政所(村级财务管理中心):负责财务日常监督管理核算;负责征地拆迁、环卫等资金的管理拨付;负责机关后勤采购、资金管理;负责村财务的报账审计、财务公开等工作;负责农村三资管理有关工作。

负责人:黄荣,电话:029-33434112。

主楼224办公室

(四)特色机构

12、纪检监察办公室:监督、执纪、问责,对党员进行纪律教育,对党的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等相关职责。

负责人:韩宇,电话:029-33434112。

主楼133办公室